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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 国专利为何如此泛滥 [打印本页]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19:06
标题: 中 国专利为何如此泛滥
http://bbs.5imx.com/bbs/viewthread.php?tid=362341&extra=&page=1看了这个帖子有感。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19:12
....................:em18: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19:17
:em17: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19:20
:em24: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19:21
:em24: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19:22
:em21:
作者: coolman8    时间: 2011-11-22 19:29
:em15:  早前還看到某律師做一架不會飛的飛機出來申請專利啦! :em15: :em26:
作者: chenwei5105729    时间: 2011-11-22 19:43
有专利形同虚设,挡不住山寨大军的脚步
作者: yongjie136    时间: 2011-11-22 20:10
有专利没看到什么好东西啊
作者: aero-dreamworks    时间: 2011-11-22 20:18
小故事:
一老人到中 国某专利局申请专利:香烟包装,他认为香烟应过滤嘴朝下装入烟盒,这样一来,抽出来就放入嘴里,方便,且手不接触烟嘴,卫生。
专利局科技人员也都觉得很有道理,但这似乎不震撼,不伟大,太容易,结果未通过。
看得出当年的专利人员至少还是负责的,没因为交钱就给予通过。他们懂的,太容易,他们不懂的才是科技发明。

现在的情形大概不同了,只要交钱,一根木棍可以被说成是可以撬动地球的杠杆。

专利为什么那么多?你以为大家热爱发明创造吗,错了,如果你有个专利,哪怕这专利一万年也没人用,但就这,有的人就可能被提升为“科技干部”或**上档次,明白了吧
作者: 涛声依旧TSYJ    时间: 2011-11-22 21:54
:em26: :em15: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23:09
原帖由 aero-dreamworks 于 2011-11-22 20:18 发表
小故事:
一老人到中 国某专利局申请专利:香烟包装,他认为香烟应过滤嘴朝下装入烟盒,这样一来,抽出来就放入嘴里,方便,且手不接触烟嘴,卫生。
专利局科技人员也都觉得很有道理,但这似乎不震撼,不伟大,太容 ...


对那些干部身份的人起作用吧。提干的时候有个好借口,是不是?

[ 本帖最后由 打工仔 于 2011-11-22 23:10 编辑 ]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23:17
我也是高考之后才知道,中 国人现在有3种身份,那就是; 干部 工人 农民  

在此以前我一直以为, 干部 工人 农民。是在 毛 泽 东 时代的事情:em17:

社 会主义不是无资产阶级吗:em22:     怎么现在还有 干部 工人 农民 身份之分:em22: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23:20
九鹰诉华科尔案件报道






2010年3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正式受理了上海九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华科尔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
原告上海九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指控被告广州市华科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B100的单旋翼模型直升机侵犯了其“遥控模型直升机平衡系统”专利技术,要求法 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该项专利技术的所有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据悉,九鹰公司不排除在证据收集充分后追加华科尔公司生产的其它机型为被诉侵权产品的可能。
九鹰公司称,该专利技术是公司投入巨大的研发成本,经过无数次实验,终于于2008年研制成功并获得专利授权的;运用该技术的单旋翼直升机模型具有显著改善的平衡性能,即使是初学者也能通过它初步掌握飞行技术,获得飞行乐趣;九鹰公司该系列产品一上市就获得了广大模型爱好者的欢迎。但是,九鹰公司很快发现华科尔公司于2009年上市的CB100机型的平衡系统几乎与其专利技术如出一辙。随着华科尔该机型产品的面世,九鹰公司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悉,该专利纠纷案将于4月正式开庭审理。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23:27
我觉得九鸟有点无耻,什么:“该专利技术是公司投入巨大的研发成本,经过无数次实验,终于于2008年研制成功并获得专利授权的;运用该技术的单旋翼直升机模型具有显著改善的平衡性能,即使是初学者也能通过它初步掌握飞行技术”:em17:
作者: coolman8    时间: 2011-11-22 23:29
原帖由 aero-dreamworks 于 2011-11-22 20:18 发表
小故事:
一老人到中 国某专利局申请专利:香烟包装,他认为香烟应过滤嘴朝下装入烟盒,这样一来,抽出来就放入嘴里,方便,且手不接触烟嘴,卫生。
专利局科技人员也都觉得很有道理,但这似乎不震撼,不伟大,太容 ...

:loveliness: :em26:
作者: coolman8    时间: 2011-11-22 23:29
原帖由 打工仔 于 2011-11-22 23:27 发表
我觉得九鸟有点无耻,什么:“该专利技术是公司投入巨大的研发成本,经过无数次实验,终于于2008年研制成功并获得专利授权的;运用该技术的单旋翼直升机模型具有显著改善的平衡性能,即使是初学者也能通过它初步掌握 ...

:em14: .......:loveliness: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2 23:49
原帖由 coolman8 于 2011-11-22 19:29 发表
:em15:  早前還看到某律師做一架不會飛的飛機出來申請專利啦! :em15: :em26:


就是那个长的很丑律師:em21:   


申請專利很便宜吗?  

刚才查了一下,原来专利还要交年费的啊:em15:



资料;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作者: coolman8    时间: 2011-11-23 02:58
原帖由 打工仔 于 2011-11-22 23:49 发表


就是那个长的很丑律師:em21:   


申請專利很便宜吗?  

刚才查了一下,原来专利还要交年费的啊:em15:



资料;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 ...

:em18:  我怕被她告,不敢說她丑!
我個人覺得,不知是否太容易申請專利,做成某些人的坑爹心理,
有人進入某君的專利陷阱,某君就對其索取賠償,坐享別人的辛勞成果!
都是要不得的心理,荒唐的年代:em18:
作者: coolman8    时间: 2011-11-23 03:04
:em17:  我記得有類似事件了!

當初有互聯網的時候,有些別有用心的人,

就申請域名,都是要給錢的,給年費的,

而所用的域名都是一些知名公司的名字,

他們就是想,當那些大公司要用到互聯網,設公司網頁的時候,就向他們高價買域名,

初時,的確有這些成交,有人賺大錢的,但是,後來有銀行,

到法庭告那些已霸佔域名的人,說他們根本沒有實際用途之下,沒有網頁,

佔用域名謀取暴利,法庭判勝訴,以後就沒有這些霸域名的人出現了!
作者: rogermhchan95    时间: 2011-11-23 16:57
我就去申请筷子专利权,另加十万元方便费。
以后谁人用筷子吃饭都要付我专利费...每月收一次。:em15:

陈伯
作者: 轰隆隆1229    时间: 2011-11-23 17:54
专利分很多种,最多的是外观设计专利,实用专利,最难批的发明专利,大概记了这几样,有空去专利局打探清楚再来告诉大家。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3 19:23
原帖由 coolman8 于 2011-11-23 03:04 发表
:em17:  我記得有類似事件了!

當初有互聯網的時候,有些別有用心的人,

就申請域名,都是要給錢的,給年費的,

而所用的域名都是一些知名公司的名字,

他們就是想,當那些大公司要用到互聯網,設公司網 ...



我刚刚也想干这种事:em15:  ,没想到有人先我一步:em25:
作者: 打工仔    时间: 2011-11-23 19:24
原帖由 轰隆隆1229 于 2011-11-23 17:54 发表
专利分很多种,最多的是外观设计专利,实用专利,最难批的发明专利,大概记了这几样,有空去专利局打探清楚再来告诉大家。


等你消息:em21:
作者: coolman8    时间: 2011-11-23 19:39
原帖由 rogermhchan95 于 2011-11-23 16:57 发表
我就去申请筷子专利权,另加十万元方便费。
以后谁人用筷子吃饭都要付我专利费...每月收一次。:em15:

陈伯

:em25:  唔好啦掛,
作者: coolman8    时间: 2011-11-23 19:40
原帖由 打工仔 于 2011-11-23 19:23 发表



我刚刚也想干这种事:em15:  ,没想到有人先我一步:em25:

:em15:  你發達記得關照小弟 :loveliness: :em00:
作者: 全球鹰    时间: 2011-11-24 13:49
:em24: :em24: 本人名字"全球鹰"已经几年前在本论坛注册成功...如果有人需要用和这三个字相关的东西或技术包括图片.必须事先向本人交纳一定费用和申请,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XXXXX你懂的: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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