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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模失控砸死男孩 被告获缓刑并赔偿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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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3-13 2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航模失控砸死男孩 被告获缓刑并赔偿40万
晨报讯 芜湖一发烧友,在芜湖奥体公园附近放飞航模,谁知航模失控砸死4岁男孩。(本报2010年2月27日曾经报道),这个曾引起社 会和法律界广泛争议的案件,经过近一年的侦查审理,近日在芜湖市弋江区法 院审结:被告人任某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赔偿二受害人各项损失费用共40万元。
2月18日下午4点多,芜湖奥体公园内,几位航模发烧友正在放飞航模,天上的航模随着操控一会儿平飞,一会儿爬升。突然间,一架一米多长的直升机航模出现意外,斜斜地往地上坠,砸中了正在公园中走路的凤先生父子,这一砸,夺去了4岁小男孩的生命。悲痛的凤先生在将孩子送往医院后向警方报警,但在办案中警方发现,航模飞行失控砸死人的案例全国很少见。
法 院经过审理认为,2010年2月18日下午,被告人任某等人在没有向相关机构申请划定飞行区域的情况下,擅自于该市奥体公园体育场外东侧草坪上遥控航空模型飞机飞行,并引来多人围观。16时许,任某等人遥控的风神50型燃油直升机模型突然失控,向西下方坠落,砸中被害人刘某、凤某二人,造成刘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凤某轻微受伤的严重后果。
由于该案系全国首次发生,且没有法理及法例可援引,在侦查、审理与量刑等方面曾引起广泛争议。一审法 院克服众多困难和干扰,最后审理认定:被告人任某违反国家关于航空模型飞行的有关规定,擅自在不具备航空模型飞行条件的场所范围操控航模飞行,轻信其行为可能损害不确定人员的人身安全的结果可以避免,以致发生航模失控坠落,造成一人受重伤死亡、一人轻微伤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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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3-13 20:38 | 只看该作者
:em17:
3
发表于 2011-3-13 20:59 | 只看该作者
:em01:
4
发表于 2011-3-13 22:01 | 只看该作者
喜剧变惨剧!
5
发表于 2011-3-13 23:05 | 只看该作者
:em17:
6
发表于 2011-3-14 11:35 | 只看该作者
:em17:
7
发表于 2011-3-14 21:56 | 只看该作者
:em25:
8
发表于 2011-3-15 14:0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如果可以重来,一切不再发生,受害者家属倒贴10万都干!

然后,40万买辆20万的车子,跑郊外玩,剩下20万,再加倒贴那10万,够好多年路费。。。


可惜,这都是扯淡,现实就是这么不和谐
9
发表于 2011-3-15 15:16 | 只看该作者
赔款小事情,关键是判定是刑事,,,,这个可是上纲上线了。换个开车的如果车出故障,撞死人了,也就是民事,民事刑事一字之差,区别就大了,,脑残的法官,和南京判决老太太那个案子差不多了。另外我很想有个地方飞航模,同时向有关部门(神马的有关部门)申报,可怜啊,就是找不到有这样的场地,咋说你申报了,等到世界毁灭都不会有有关部门通过你的申报的。杭州城北体育公园当初最早设计有航模场地,最后航模场地也变成房地产了

[ 本帖最后由 moneycwq 于 2011-3-15 15:19 编辑 ]
10
发表于 2011-3-15 18:03 | 只看该作者
:em04: 路过,无奈啊
11
发表于 2011-3-16 1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oneycwq 于 2011-3-15 15:16 发表
赔款小事情,关键是判定是刑事,,,,这个可是上纲上线了。换个开车的如果车出故障,撞死人了,也就是民事,民事刑事一字之差,区别就大了,,脑残的法官,和南京判决老太太那个案子差不多了。另外我很想有个地方飞 ...

缓刑也就是没判刑了,警告一下而已。这和老太太案件差别可大了,你不要为老太太开脱罪责了!!!
12
发表于 2011-3-16 16:03 | 只看该作者
杯具啊!也就是说目前国内的环境还不适合普及航模!
13
发表于 2011-3-16 19: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ale 于 2011-3-16 13:28 发表

缓刑也就是没判刑了,警告一下而已。这和老太太案件差别可大了,你不要为老太太开脱罪责了!!!



哥们,要学学法啊,缓刑和没判刑怎么能一样呢,判一缓二,档案里就留下了刑事犯罪的记录,也就是案底,只不过不用蹲大牢而已
14
发表于 2011-3-18 16:18 | 只看该作者
11楼,你觉得刑事缓刑和民事是一个概念?另外你的中文怎么学的,我什么时候为老太太开脱罪责了?这难道就是现在的国人?对母语都看不懂?另外你好好查 询一下法律,或者随便找个律师问问,刑事缓刑和民事哪个好?
15
发表于 2011-3-22 15:05 | 只看该作者
飞机危险,尤其是油机,我已经不再玩了!
16
发表于 2011-4-17 13:52 | 只看该作者
專業的航模朋友,找個安全的地方放飛吧,電子器材始終都不是我們可以預測得到的。我們是玩興趣,而不是玩命。學武的人要有武得,才被人尊敬。
17
发表于 2011-4-17 20:35 | 只看该作者
真的要找个基本没人的地方才能玩
18
发表于 2011-5-20 13: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oneycwq 于 2011-3-15 15:16 发表
赔款小事情,关键是判定是刑事,,,,这个可是上纲上线了。换个开车的如果车出故障,撞死人了,也就是民事,民事刑事一字之差,区别就大了,,脑残的法官,和南京判决老太太那个案子差不多了。另外我很想有个地方飞 ...

我觉得正好相反。这个事情,你“玩”这么危险的“玩具”的时候,考虑过它带来的危险吗?首先,对自己对别人都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客观上看,确实对公共安全构成危险了。从结果上,把人家小孩搞死,大人搞伤,后果非常严重。我觉得判轻了。可能法官们不懂模型。
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受害者,你还会这么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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