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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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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段时间来有关航模思考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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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7-6-20 16:58 | 只看该作者
傻小子↑ 发表于 2017-6-9 16:43
越吵越起劲,大家散了吧,能飞的继续飞,不能飞的改玩地上跑的

还有水里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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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7-6-21 08: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领导不知道的
103
发表于 2017-6-22 19:05 | 只看该作者
根据中国民航局2013年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显示,三种情况下驾驶无人机无需证照管理。第一,是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第二是在视距内运行的微型无人机。第三则是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微型无人机的界定是重量不超过7千克的无人机;“视距内运行”,则是指飞行范围在目视距离半径500米内、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
也就是说,驾驶无人机,室内无需“执照”;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无需“执照”。
通常家用的,用于旅行或娱乐的小型航拍器,大多都在微型无人机范畴,无需“驾照”。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无线电操作的航模不属于无人机范畴,不适用于无人机的相关管理规则。所以航模爱好者也无需驾照。


10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22:19 | 只看该作者
大胡子 发表于 2017-6-22 19:05
根据中国民航局2013年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显示,三种情况下驾驶无人机无需 ...

模型不按无人机规则管控,那么按什么管控呢?航模又是什么呢?
当这些都不清不楚的时候,现实执法就是一刀切,凡是上天的管你是什么,叫什么统统按最严格的管。
这是大家想要的结果吗?


105
发表于 2017-6-22 23:23 | 只看该作者
老金 发表于 2017-6-22 22:19
模型不按无人机规则管控,那么按什么管控呢?航模又是什么呢?
当这些都不清不楚的时候,现实执法就是一 ...

这是13年制定的规则!现在一刀切不外乎可能就是又想出点幺蛾子吧!很可能就是要“办证”他们才不管航模和无人机哦!
106
 楼主| 发表于 2017-6-24 02:17 | 只看该作者
大胡子 发表于 2017-6-22 23:23
这是13年制定的规则!现在一刀切不外乎可能就是又想出点幺蛾子吧!很可能就是要“办证”他们才不管航模和 ...

普通无人机办证不反对
航模飞行许可证如果是从安全考虑且完全免费的也不反对
反对任何收费的航模飞行许可证


107
发表于 2017-6-29 13:2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真像他自己说的:妖言惑众。神他妈逻辑
108
发表于 2017-6-29 13:2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真像他自己说的:妖言惑众。神他妈逻辑
109
发表于 2017-7-1 22:42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说的啥
110
发表于 2017-7-10 12:0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穿越比赛就不用举行了,穿越就是FPV了按说的
111
发表于 2017-10-19 01:2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法务工作者吧?您将航模一言以蔽之地解释为“无人机的一种”的观点,虽然表面符合语言逻辑(请注意我没有简单地认为您只是“望文生义”),但这样的观点对“航模圈”而言是不事宜的,寒了老航模玩家的心!所以有模友称您为“伪模友”我倒觉得不奇怪(您不必偷换概念加以驳斥,按您意思有其他事情可忙的都是“伪模友”了)。
其实,目前无人飞行器的分类与该领域技术持续进步间的矛盾都是围绕安全这一核心关切展开的,其间有夹层地带难以一时做出内涵式的定义是正常现象,不必急于非要将“无人机”这类从军事圈子里扩大外延借用来的俗语往航模圈上套。概念虽重要,但却不一定非要让其成为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面对快速发展的事物和亟待解决的飞行安全和玩家权益问题,还是不要追求“”内涵”式概念了,你看官方就挺务实,在模糊地带用的是“外延”式概念排除法,多好!您有表达一切言论的权利,但在航模圈里,刻舟求剑的事还是少干为好,毕竟还得很多新人留有思考的空间不是。谢谢您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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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7-10-19 01:33 | 只看该作者
老阿杜 发表于 2017-6-9 21:32
玩这个会不会进班房。

看了楼主的定义,感觉有点悬,毕竟是“航模是无人机的一种”或“航模是无人机”啊,警务工作者就问您认不认这句话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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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9 01:35 | 只看该作者
BHLFan 发表于 2017-10-19 01:28
楼主是法务工作者吧?您将航模一言以蔽之地解释为“无人机的一种”的观点,虽然表面符合语言逻辑(请注意我 ...

谢谢参与。希望能给出世界上其他不把航模作为无人机的一种的国家的例子,这样以事实为基础比较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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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7-10-19 01:44 | 只看该作者
老金 发表于 2017-10-19 01:35
谢谢参与。希望能给出世界上其他不把航模作为无人机的一种的国家的例子,这样以事实为基础比较有说服力

在概念的内涵式分类上,就不要烂用“无人机(中文)”这个词了!混淆视听,于事无补。来点智慧吧,别画地为牢,钻牛角尖了。所谓智慧,可不是引经据典地去考据、翻字典啊,这么做没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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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9 01:47 | 只看该作者
BHLFan 发表于 2017-10-19 01:44
在概念的内涵式分类上,就不要烂用“无人机(中文)”这个词了!混淆视听,于事无补。来点智慧吧,别画地为 ...

谢谢你的教诲。更希望看到你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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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7-10-19 01:54 | 只看该作者
老金 发表于 2017-10-19 01:47
谢谢你的教诲。更希望看到你的例子。

我没有那种过人的智慧,我只是相信自己的行为不至于给老航模心上添堵,不至于给圈外人以进一步一刀切的口实而已,而且我绝不会在有人表达不同意见后急于当下就捍卫自己被指摘的观点,因为我知道我还需要思考!(PS: 我前面帖子里有,其实叫“无人飞行器”都可以,只要别叫“无人机”。既然您想通过概念规范解决一部分问题,那就要正视各种意见,设法万全的概念,而这真的需要智慧,绝不仅仅是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如果您能拿出一套兼顾各领域玩家和监管方利益、诉求和关切的概念体系来,我第一个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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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9 02:01 | 只看该作者
BHLFan 发表于 2017-10-19 01:54
我没有那种过人的智慧,我只是相信自己的行为不至于给老航模心上添堵,不至于给圈外人以进一步一刀切的口 ...

谢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感想,不可能也没必要统一。等您有了实际例子我们再来讨论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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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7-10-19 02:05 | 只看该作者
老金 发表于 2017-10-19 02:01
谢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感想,不可能也没必要统一。等您有了实际例子我们再来讨论不迟。

对于钻牛角尖的,为了捍卫自己观点而捍卫的人,即使我有例子也不能给他呀,我担心会被滥用的把问题搞得更糟糕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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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7-10-19 02:12 | 只看该作者
老金 发表于 2017-10-19 02:01
谢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感想,不可能也没必要统一。等您有了实际例子我们再来讨论不迟。

在这种事关众多航模模友长远权益的话题和场合下,您大可不必每回复一句都做出一副“质疑者自证”的架势来,那无助于增添您在这个问题上的公众形象,更无助于您依然缺位的智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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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9 02:16 | 只看该作者
BHLFan 发表于 2017-10-19 02:12
在这种事关众多航模模友长远权益的话题和场合下,您大可不必每回复一句都做出一副“质疑者自证”的架势来 ...

谢谢您的智慧与教诲。例子毕竟比感想与教导难找,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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