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iMX宗旨:分享遥控模型兴趣爱好

5iMX.com 我爱模型 玩家论坛 ——专业遥控模型和无人机玩家论坛(玩模型就上我爱模型,创始于2003年)
查看: 165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没有喜欢航海模型的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2 2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航海模型比赛
2011年浙江省航海模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宁波市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宁波市社 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2011年7月27?30日在宁波市举行。
三、参加单位:省、市、县、乡镇、街道体育总会(分会)和协会,行业(系统)、有关省(部)属企业体育协会和各类体育俱乐部(包括高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项目与组别:
竞赛组别:公开组(年龄不限),青年组(1992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少年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竞赛项目:
(一)少年组:
1、90公分级遥控帆船(F5-S)
2、电动方程式追逐(ECO-MONO剑鱼号)
3、迷你级电动三角绕标追逐(ECO-S)。
    (二)青年组:
    1、迷你级耐久拉力(FSR-V3.5)
    2、迷你级方程式追逐(FSR-O3.5)
    3、1米级遥控帆船(F5-E)
4、90公分遥控帆船(F5-S)
    5、电动三角绕标竞时(F1-E1Kg)
    6、电动花样绕标(F3-E)
    7、内燃花样绕标(F3-V)
8、无限制级电动三角绕标追逐(ECO-EXP或ST)
9、电动方程式追逐(ECO-MONO剑鱼号)
10、场景模型(C3)
    11、袖珍或瓶装模型(C4或C5)
12、木结构制作,承重模型(D1)
(三)公开组:
    1、自由级方程追逐(FSR-O)
    2、自由级耐久拉力(FSR-V)
    3、自由级遥控帆船(F5 除{10级})
    4、无限制级电动三角绕标追逐(ECO-EXP)
    5、电动方程式追逐(ECO-MONO-I)
    6、帆船或舰船(C1,C2,C6)
    7、仿真(套材和机械动力)制作、航行舰船模型(F4-B)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XXX为依据;全国各省市(含港、澳、台)居民,在浙江省工作一年以上(2010年6月前办理暂住证和人事关系证明);外籍人士在浙江省定居经商一年以上(凭有效证件)。
(二)现役专业运动员不能参赛,专业运动员须退役5年2006年12月31日前退役)后方可与业余运动员一起参赛和排名。
(三)凡参赛者须到所在地体育社团办理会员注册,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各单项比赛报名前10天,已完成会员注册的运动员可参加比赛。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  人,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二个项目。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认定的最新各单项竞赛规则。
    (二) 2011年、2012年各市组队参赛(实行积分制,每项1分),达到一定积分可参加2013年省体育大会竞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
(二) 报名不足3个市,或者5个单位(队)该项目作为表演赛(或者同类项目合并取奖)
    (三)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于6月10日前,为各代表队确定参赛项目和人数。第二次报名于7月5日前正式报名(无第一次报名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表统一在省体育局网站首页的群众体育栏目中“全民体育竞赛系统”中下 载,各代表队均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同时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体育总会,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联系人:张振民,邮箱:zhangzm4476@163.com,联系电话:0571-85061939和宁波市社 会体育指导中心(地址:宁波市迎凤街25号9楼,邮编:315012,联系人:姚向军,电话:0574?87304300,电子邮箱:haimo2011@163.com)。报名表须经各市体育总会,各省级行业体协,有关省(部)属企业体育协会和俱乐部盖公章方为有效,报到时交大会竞赛部门。
(三)第二次正式报名后,运动队名单与项目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四)各参赛队应按补充通知时间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应验交:1、运动员二代XXX原件,有资质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2、浙江省海陆空模型运动协会会员证。3、竞赛期间(包含往返途中)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由省体育总会委派,不足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其它:
    (一) 参赛运动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运动员申诉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在本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并交纳300元申诉费,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如取消原判则退申诉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沙发
发表于 2011-6-22 22:30 | 只看该作者
对帆船有点意思。但还是爱飞机深一些:em1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内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