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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模型定义:
FSR-O级船应具有深V字形或隧道式船体,船体表面必须露出全部或半个驾驶舱,不允许使用H级平面或其他类型的表面设计。如果驾驶舱是开放式设计,必须具备舵轮、驾驶员。如果驾驶舱是封闭式设计,就不必具备这些。
(二)模型分级:
1、FSR-O3.5:自由设计製作的汽缸工作容积不超过3.5毫升的内燃机动力水面螺旋桨耐久竞速艇模型。
2、FSR-O7.5:自由设计製作的汽缸工作容积大於3.5毫升而不超过7.5毫升的内燃机动力水面螺旋桨耐久竞速艇模型。
3、FSR-O15:自由设计製作的汽缸工作容积大於7.5毫升而不超过15毫升的内燃机动力水面螺旋桨耐久竞速艇模型。
4、FSR-O35:自由设计製作的汽缸工作容积大於15毫升而不超过35毫升的内燃机(限火花塞点火的汽油机)动力水面螺旋桨耐久竞速艇模型。
(三)模型建造规定:
除符合 FSR-O级定义规定外其他与FSR-V级建造规定相同。
(四)竞赛: 1 、竞赛场地和航线如图, FSR-O 级放航台最小 12 米长,1.5 米宽,设有8-1 号放航位置号码。竞赛必须在所示的航线中进行。航道的底线必须与放航台平行,终线位於放航臺上 4 号位和 5 号位之间,并垂直於放航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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